执法风向标 过度包装最高将面临十万罚款

2022年4月28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商品过度包装执法典型案例。次日,市场监管总局在线组织开展“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抵制食品过度包装”公开承诺活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酒业协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饮料工业协会、中国肉类协会、中国蜂产品协会、中国植物油行业协会、中国粮食行业协会等10家食品行业协会联合148家食品生产企业,向食品行业发出倡议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抵制食品过度包装。

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施行后,进一步明确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义务性规定,第一次规定了生产经营者未遵守商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责任。2023年9月起,新修订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在正式施行前,仍为企业预留了两年的过渡期。该新标准规定了更为严格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要求,以及相应的计算、检测和判定方法,规范了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对于违反该强制性标准的生产经营者,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可能面临二千至十万元的罚款。

“绿色是一种理念,节约是一份责任”。过度包装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损害消费者利益,助长奢侈浪费之风。生产企业应从自身做起,从抵制过度包装做起,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